为全面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,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,甘肃临洮县印发2021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。
方案指出,2021年,在全县培育秸秆燃料化利用企业3家,新增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能力1.8万吨;依托企业建设秸秆收贮运链条8条,健全秸秆收集、储运、固化加工产业链;在太石镇、辛店镇、新添镇、八里铺镇、洮阳镇、玉井镇、衙下集镇和南屏镇等8个乡镇的机关、企业、养殖小区、中小型农业园区推广生物质锅炉,按照“生物质燃料+专用炉具”分散式取暖模式,示范推广生物质专用炊事烤火炉500台,按照“生物质燃料+专用锅炉”分布式取暖模式,示范推广生物质专用炊事采暖炉100台套。
重点结合大气污染防治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、北方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,按照“生物质成型燃料+生物质锅炉(政府、机关)”分布式取暖、“生物质成型燃料+生物质专用炉”(农户)分散式取暖两种模式,在太石镇、辛店镇、新添镇、八里铺镇、洮阳镇、玉井镇、衙下集镇和南屏镇等乡镇重点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化利用,支持企业建设收、贮、运、加工固化生产线、配套推广新型节能环保、群众易于接受的生物质锅炉、生物质炉具,推动农村地区乡镇、机关冬季取暖清洁化和农户冬季取暖、炊事用能清洁化,推进农作物秸秆收储、加工、利用一体化。
方案要求,推进养殖小区、中小型农业园区、农业企业生物质锅炉改造。结合大气污染防治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,积极推进秸秆成型燃料等燃料化利用技术,按照秸秆固化加工企业服务半径,采用“生物质燃料+专用锅炉”分布式取暖模式,在太石镇、辛店镇、新添镇、八里铺镇、洮阳镇、玉井镇、衙下集镇和南屏镇等8个乡镇的养殖小区、中小型农业园区、农业企业推广生物质专用锅炉,使供热面积达到71000平方米,由秸秆固化加工企业实行合同能源管理,推进冬季取暖清洁化。
方案要求,创建生物质清洁能源供暖示范点。以安五路、边海路周边的太石镇三益村、大庄村、站沟村、安家咀村,洮阳镇闫吴家村、河口村、王家咀村、卧龙村、新荣村、边家湾村、木厂村、杨家店村等12个村为重点,筛选基础条件好、群众积极性高的具备条件,接受能力强的农户,按照“生物质燃料+专用炉具”分散式取暖模式,确定500户农户,配套生物质专用炊事烤火炉500台,使供热面积达到25000平方米。按照“生物质燃料+专用锅炉”分布式取暖模式,确定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100户农户,配套生物质专用炊事采暖炉100台套,使供热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。以村为单位开创建生物质清洁能源供暖示范点。
方案明确,生物质专用锅炉炉具购置概算总投资373.25万元,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95.5万元。其中生物质锅炉购置:概算投资284万元,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42万元,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小区、中小型农业园区、农业企业生物质成型燃料供暖锅炉补贴,按照锅炉(不包括除尘设备)实际采购价格的50%予以补贴。户用生物质烤火炉具购置:概算总投资89.25万元,其中财政补助资金53.5万元,资金主要用于生物质炊事烤火炉、生物质炊事采暖炉购置补贴。其中生物质炊事烤火炉每台补助650元,生物质专用炊事采暖炉每台补助21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