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按下燃油蒸汽发生器控制面板上的母火启动按钮,母火工作指示灯亮起10s后,确认母火已点亮。如果母火指示灯在10s内熄灭,控制面板上的燃烧故障报警蜂鸣器将鸣响,表示点火失败。等待1分钟,手动按下程序控制器的故障复位按钮,重启母火按钮。
母火点火正常后,通过燃烧器上设置的观察孔确认母火点火。确认后,按下控制面板上的消防启动按钮,延时几秒,消防工作指示灯就会亮起。燃气蒸汽发生器前操作人员将缓慢打开负荷调节球阀,按比例增加助燃气体,直至火焰呈现主蓝红。火点燃稳定后,检查主管道供气压力。启动风机,进入预吹阶段,检查确认燃油蒸汽发生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。观察气体和空气压力的指示,确认给出了燃烧器操作许可指令。按下燃烧控制按钮,
燃烧控制器进入燃烧程序。明母火的点火任务已经完成。及时关闭面板上的母火按钮,切断母火,保持火不灭。当火在燃烧时,根据工艺要求随时调整火焰(负荷)。当工艺需要短时停车时,打开母火开关保持母火,关闭大火开关。调整气阀、气阀的操作手柄,进行阶段调整,保证负荷输出满足工艺要求。
操作:临时停车时,先关火,然后关闭燃烧控制开关和停止按钮。